平教普〔2009〕98号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关于公布平阳县2009年高中招生特长生 加分项目的通知 各学区,初级中学: 根据《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〈温州市2009年高中招生加分项目〉的通知》(温教办直〔2009〕23号)和《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〈平阳县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平教普〔2009〕97号)精神,现公布平阳县2009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。 一、加分项目 (一)体育类 1.浙江省级 (1)浙江省首届、第二届中学生篮球联赛 (2)浙江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 (3)浙江省第九届学生定向赛 (4)浙江省第三届中学生健美操锦标赛 (5)浙江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排球比赛 (6)2008年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赛、羽毛球锦标赛 (7)2008年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田径、篮球比赛 2.温州市级 (1)2009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初中组 (2)2008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田径分龄赛、足球、篮球比赛 (3)2008年温州市青少年棋类、散打、柔道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举重、拳击、跆拳道、摔跤、皮划艇、赛艇、网球/短式网球、体操、艺术体操比赛 (4)2008年温州市少年儿童青少年射击、游泳锦标赛 (5)2008年温州市首届、第二届中学生篮球联赛 (6)2007年温州市第十届运动会(青少年部)武术比赛 3、县级 (1)平阳县第8届中小学生体育节运动会各项比赛 (2)平阳县第8届中小学生体育节篮球赛 (3)平阳县第8届中小学生体育节排球赛 (二)艺术类 1.浙江省级 2008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(绘画、书法篆刻、摄影、陶艺雕塑、工艺制作)比赛 2.温州市级 (1)2009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(声乐、舞蹈、器乐、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、剪纸)比赛 (2)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合格者(2008年-2009年) 3、县级 (1)平阳县第21届中小学生艺术节(美术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、剪纸等)现场比赛 (2)平阳县第22届中小学生艺术节(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校园剧或课本剧等)现场比赛 (3)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合格者(2008年—2009年) (4)平阳县第6届中小学生读书节(中学生朗诵、作文、文史知识等)现场比赛 (三)科技类 1.浙江省级 (1)第十四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 2.温州市级 (1)第十四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温州赛区 (2)温州市第十一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3、县级 (1)平阳县第10届中小学生科技节中学生网页制作现场比赛 二、注意事项 (一)以上三类特长生按获奖等第加分,不重复加分,取最高奖级。详见平教普[2009]97号文件及“平阳县2009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一览表”(附件1)。 (二)体育比赛获得个人第一、二名的认定为一等奖;第三名至第五名的认定为二等奖;第六名至第八名认定为三等奖。体育比赛获得集体第一名、第二名、第三名的主力队员(以参赛前报主办单位的名单为准),并持有个人荣誉证书的,分别认定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 艺术类比赛三人以下(含三人)获得等级奖,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;三人以上集体节目获奖认定为团体奖,不作为个人获奖。 三人以下(含三人)参加科技类现场比赛(现场制作)并获得等级奖的,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。 (三)各类加分对象由各中考报名单位登记,填写“平阳县2009年高中招生照顾录取和特长加分考生统计表”(附件2),附有关证明、证书(原件、复印件)或教育行政部门文件,由报名单位统一于6月4日至5日送县中招办(统计表以EXCEL格式发至pyzzb@pyedu.cc)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在我县就读学校报考,回户口所在地录取的考生,根据户口所在地的有关特长生加分政策,须在5月30日前将加分材料送户口所在地中招办。 附件: 1、平阳县2009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一览表 2、平阳县2009年高中招生照顾录取和特长加分考生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:考试 特长生 加分项目 通知 抄送:市教育局办公室,中教处,县府办,县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。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1 平阳县2009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一览表
注:本表以EXCEL格式汇总,于6月4日前发至pyzzb@pyedu.cc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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